闲时匿

我志不在此。

每到春夏,学校都要死一批猫。你看草里横歪着的,都是未来的尸体。
所幸她们能生,死了一批,还会有新的补上。又因为交配来去总是那么几种毛色,所以一代一代,都可相似它们的祖先。

我刚入学的时候不懂事,喜欢过一只猫。

要怪她太漂亮,还怪她风情,看我孤伶异乡人,就款款过来用头磨蹭我的小腿。绒软的细毛撩在还裸露的皮肤上,咪呜咕噜一声。

这很要命。我之前未受过美人恩。

而她三色,花纹在雪白的绒毛上嵌得恰到好处,腰肢细软,肉垫粉嫩,叫声含情。

我脑子充血,色令智昏,登时冲去食堂卖白煮蛋的窗口,剥了蛋黄供在她脚下,诚惶诚恐希望她喜欢。不料她刚吃饱,就眯起眼睛一笑,舌尖无辜又乖巧地舔了舔我的手。

很痒。和人接吻也就是这样了——心里痒。

我给她起了个十分没品的名字,花魁。大概心里知道她的爱不是给我一个人的,可又足够我受用。

大三的时候,我在同样的地方见到了她的孩子。
这时她死去已一年半,无处可循。一只三花踮着脚向我走过来。她比花魁丰润,又比花魁闹腾,尾巴掐架里折了大半,圆滚滚的屁股上一只兔子似的尾巴根。

我立即半跪在地上,呼唤她,过来,花魁的孩子,请求你,过来吧。

我亲爱的,来爱一爱我,蹭我的手,蹭我的腿,像你的母亲,或者祖母,
救我于水火和噩梦。

一代一代的圈养让她们越来越不怕人。她懒洋洋地绕着我审视了一圈,被我四处寻找着抚摸脊背之后,索性一歪身子,横躺在我的脚背上,给我看她的肚皮。

——我摸过一次花魁的肚皮,胆战心惊。那时我还不知道要怎样去讨好一只猫。只能把手往肋骨下面试探,越过的地方毛渐稀少,越往下,就越像陷入一个温柔陷阱,手指黏着在微微起伏的赤裸肉质,我像被关在郡主的铁牢笼里,周遭无光,却可听见呼吸心跳,充斥我所有认知。

花魁的孩子近来也少见到,我常玩耍的一只狸花猫,今天终于也病了。

我隔着玻璃门,看见她奄奄地缩在阳台上,抱成微小的一团。她要死了,我立刻就肯定,她的骨头从皮毛里瘦出来。

她要死了,我也要死了。死亡都该发生在春天。万物苏醒,生命守恒。有死亡才好有新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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